保护银行客户不受银行向第三方,包括(税务)当局提供信息的影响。这在各个国家都有不同程度的保障。- 在瑞士,银行保密有三个方面的规定,即–《民法》(隐私)、–《义务法》(客户和银行之间的合同关系)和–《银行和证券交易法》(自1934年起,属于官方罪行:即使没有私人投诉者出现,违反银行保密的行为也必须受到当然的惩罚);这主要是瑞士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原因。- 在德国,当局有权力查询账户;联邦宪法法院在2007年7月明确确认这一点是合法的。在国外,德国特工部门(Bundesnachrichtendienst;联邦情报局)的行为违反了相关国家的法律,正如2008年2月发生在利希滕斯坦公国的情况一样,该国对其大邻国完全没有抵抗力。- 请参阅badwill, 银行信息, 苏黎世的地精, helvetophobia, 身份验证义务, 账户披露, 账户冻结, 账户, 虚假, 客户数据信息义务, 被提名人, 注册资金, 稻草人, 保密性, 利息岛。- 参照BaFin的2005年年度报告,第186页(账户检索的数量和客户),第187页(自2005年4月1日起也为税务机关披露),以及BaFin的各自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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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versitätsprofessor Dr. Gerhard Merk, Dipl.rer.pol., Dipl.rer.oec.
Professor Dr. Eckehard Krah, Dipl.rer.p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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