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的疼痛方法
一般来说,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在发生损失的情况下由各方分担损失的比例(协议中规定的规则或公式,并提及由违约产生的损失由各方分担的方式)。- 特别是关于在主要债务人破产的情况下,受不良贷款影响的银行将如何合作以及根据哪种公式分担损失的协议。在英国,在中央银行的主持下,这是对此类活动的强制性规定。- 一般公司的债权人,特别是银行的债权人(如通过强制可转换债券)在国家面前对损失负责(保释),因此要求纳税人承担损失。- 见不良银行, 债权人间协议, 危机负担分担计划, 伦敦程序, 布拉格公告, 优先权规则, 无条件, 债务重组条款。 注意:金融百科全书受版权保护,未经明确同意,只能用于私人用途 Universitätsprofessor Dr. Gerhard Merk, Dipl.rer.pol., Dipl.rer.oec. Professor Dr. Eckehard Krah, Dipl.rer.pol. 电子邮件地址:info@jung-stilling-gesellschaft.de https://de.wikipedia.org/wiki/Gerhard_Ernst_Merk https://www.jung-stilling-gesellschaft.de/merk/ https://www.gerhardmerk.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