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合同规定支付的部分款项记入存款人名下的任何行为。- 为带来新客户而支付保险费或给予特殊好处(为回报导致交易或合同的推荐而支付的费用)。- 将一定比例的月薪分配给将支付者带入相关职业岗位的人(一定比例的收入,给予处于权力或影响地位的人,作为对使收入成为可能的补偿)。在古代教会中通常作为年金使用,今天这种协议被认为是不道德的。- 支付给–议员或–地方以下的公职人员,用于秘密支持某种事业(支付给官员的钱用于秘密支持某个组织、个人或倡议),因而属于贿赂。然而,这种行为在德国是完全未知的。- 有时也用于归还,即由税务局[CH:Steueramt]转交多付的税款。- 见Abtrag, Anerkennungsprämie, Bonifikation。奖金,douceur,钱,软,钱的支付姿态,gratuist,手钱,手套钱,投资,个人,收费,交易奖金,资产管理。- 参见《联邦金融局2008年年度报告》,第218页(最高法院关于银行隐性回扣的裁决)。
注意:金融百科全书受版权保护,未经明确同意,只能用于私人用途
Universitätsprofessor Dr. Gerhard Merk, Dipl.rer.pol., Dipl.rer.oec.
Professor Dr. Eckehard Krah, Dipl.rer.pol.
电子邮件地址:info@jung-stilling-gesellschaft.de
https://de.wikipedia.org/wiki/Gerhard_Ernst_Merk
https://www.jung-stilling-gesellschaft.de/merk/
https://www.gerhardmerk.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