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中央银行抵押担保品时需要的信用质量等级。- 在欧洲央行,符合资格要求的证券化工具原则上也被包括在内。然而,在资产支持证券的情况下–只允许最高级别的优先档或其任何次级档,–证券必须由特殊目的实体在真正的销售证券化范围内承担的应收账款抵押,–以衍生品形式的应收账款抵押仍然被排除在外,–特殊目的实体必须在欧洲经济区注册。- 随着2007年初欧元系统单一抵押品清单的引入,商业票据失去了其作为合格抵押品的地位。- 见资格、信用评估、中央银行、二级抵押品、信用评估框架、回购交易、抵押品、可销售、支持。- 参见德国联邦银行2004年9月的月度报告,第59页及以下(详细介绍),欧洲央行2007年10月的月度报告,第93页及以下(欧洲央行与美国和日本的抵押品规定的比较;许多概述),欧洲央行2008年2月的月度报告,第102页(资产支持证券的资格),欧洲央行2008年度报告,第117页及以下。第121页f.(金融危机期间合格抵押品清单的扩大),德国联邦银行2011年年度报告,第46页f.(一般合格抵押品和标准的降低;提交给德国联邦银行的抵押品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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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versitätsprofessor Dr. Gerhard Merk, Dipl.rer.pol., Dipl.rer.o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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