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融资操作,长期,金融记者的行话也是Refi(Ionger-term refinancing operation,LTRO)

欧洲央行以反向交易形式进行的定期公开市场操作。- 较长期的再融资业务是通过标准的月度招标来执行的,通常期限为三个月,采用预先宣布拨款量的可变利率招标形式。2006年,德意志联邦银行在与银行的再融资业务中的份额平均达到了欧元区所有业务的百分之五十左右,也就是说:德意志联邦银行的交易量与欧元系统所有国家中央银行的交易量加起来一样高。- 此外,欧洲央行在个别情况下以这种方式提供特别贷款,例如在2007年初秋,面对抵押品危机,导致流动性短缺的情况。- 在德国,根据1998年6月9日的《贴现率过渡法》第1条,正常业务的利率是法律意义上的基准利率。 – 中央银行的特别再融资业务。例如,在2014年6月,欧洲央行以当时极低的关键利率提供了为期四年的长期贷款,称为 “定向长期再融资操作,GLRGs”(TLTROs),实际上是零利率。这一措施的明显意图是将资本流向南欧,以刺激那里的经济。欧洲央行的官方理由谈到了一项 “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运作的措施”。- 然而,可以肯定的是,仅仅提供越来越多的资金,决不会导致南线国家迫切需要的固定投资。这样做的前提条件是公司方面有相当有利的预期。然而,这取决于这些国家的国家经济政策来实现。原则上,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消耗的东西不可能多于生产的东西。因此出现的高额国债,以及在某些情况下仍在增长的国债,必须在那里减少,并通过适当措施加强竞争力。- 见金融危机、抵押品危机、流动性池、紧急流动性援助、回购交易、特别再融资机制、稳定与增长公约、次贷危机–参见2003年3月德国联邦银行月报,第17页及以下。欧洲央行2007年年度报告,第106页及以下(次贷危机期间的LTRO),德意志联邦银行2008年4月月报,第26页(1999年至2008年的操作概述),欧洲央行2009年8月月报,第37页及以下。(欧洲央行2012年3月月报,第43页及以下(三年期再融资操作的效果),欧洲央行2013年7月月报,第31页及以下(提前还款;许多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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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versitätsprofessor Dr. Gerhard Merk, Dipl.rer.pol., Dipl.rer.oec.
Professor Dr. Eckehard Krah, Dipl.rer.p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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